学生趴在课桌上午休也要收费?最近,广东东莞一所民办学校的做法引发争议。网传截图显示,一老师给学生家长发信息:“学生午休方式有三种:趴睡(每生每期200元);教室午休垫躺平(每生每期360元);午休室床位(每生每期680元)……”
涉事学校工作人员回应,信息属实,“收费是课后老师的看管费用,每天两元,自愿缴纳。”东莞市发改局价格科工作人员称收费合理,已经过政府批准,趴桌收费主要是考虑到课后老师的加班工资。
对此,有网友质疑这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,“我们上学时候经常趴在课桌上睡觉,从来没听过要收费。”有人还戏称,照此下去,是不是以后也要有课间看护、做操看护、防霸凌看护了?不过,也有网友表示理解,因为老师也需要休息,在午休时间留在学校看护学生,的确应当算加班,需要被支付报酬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笔者认为,问题的关键或许不在于该不该给老师报酬,而是相关费用是否一定要由家长来掏。早在2019年,东莞市教育局等多部门就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推进东莞市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要求至2021年底,90%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。
这项政策的初衷,是帮助那些无法回家照顾孩子的双职工家庭减轻负担,提高学生的午餐午休质量。这一直击教育民生痛点的举措,也是当地推动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的重要抓手,属于民生工程的一部分。
正因如此,坚持普惠性、公益性,是落实相关规定的内在要求,而涉事学校直接一股脑地将午休费用全推给家长的做法,也就缺乏合理性。《通知》明确规定,有条件的园区、镇(街道)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,为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。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午餐午休服务需求的学校,可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。同时指出,要建立教职工合理取酬机制,教职工所取得的报酬可以由各园区、镇(街道)财政统一支付。
尽管按照今年3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《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规定,由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,可作为服务性收费项目收取课后服务费,但学校将“可以收费”直接视为“收费凭据”的做法,还是值得商榷。
对此,有些人的质疑不无道理。比如,在伸手向家长收取费用之前,涉事学校有没有先积极寻求财政投入和补贴,想办法提升服务水平和设施条件?即便学校要覆盖全部午休费用确有困难,能否通过与家长坦诚协商的方式,实现运行成本共担?
在相关收费标准方面,似乎也可以向更合理的方向调整。例如,当学生并没有使用额外的午休设施,仅仅在自己的课桌上趴一会儿就要被收费,难免给人带来太过“斤斤计较”的观感。而且,人为划分趴睡、教室午休垫躺平、午休室床位等不同收费等级的做法,也可能会给学生心态带来负面影响,引发攀比、自卑等心理。以上情况都有违民生工程公益、普惠的基本原则。
正如有人所言,“别看学生午休的事小,但这件小事却影响着千家万户”。一学期几百元的价格,也可能给一些困难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。要解决中小学生的高质量午睡问题,一方面,学校还需尽力通过更换可调节座椅、购置床垫等方式,让更多学生由趴睡变为更健康的“躺睡”。另一方面,当地有关部门和学校也有必要建立更明确的成本承担机制,审慎规范收费标准,克制乱收费冲动。
毕竟,推出相关政策的初衷是为民办实事,解决民生难点痛点,而不是用来“创收”的。
(中青评论,作者任冠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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